序言:代理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官的开场发言 纳税人面临的最严重问题 介绍 客户服务策略:国税局需要制定全面的纳税人服务策略,以纳税人为本,结合纳税人需求和偏好的研究,并注重可衡量的结果 信息技术现代化:国税局现代化计划旨在改善纳税人体验,这一目标值得称赞,但国税局需要额外的多年资金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国税局资金:国税局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提供优质服务 处理延迟:退税欺诈过滤器继续延迟纳税人合法申报的退税,可能造成财务困难 免费文件:需要对免费文件计划进行重大变更,以满足合格纳税人的需求 报税准备者策略:美国国税局缺乏全面的报税准备者策略 上诉:将首席法律顾问和合规人员纳入纳税人会议削弱了上诉办公室的独立性 多语言通知:如果国税局不提供外语通知,则会损害纳税人的权利 组合信函:组合信函可能会混淆纳税人并损害纳税人的权利 和解协议:美国国税局对和解协议计划的管理未达到国会的期望 状态更新 私人债务催收:即将出台的私人债务催收计划的变化将更好地保护低收入纳税人,并实现更适当尊重纳税人权利的计划 自动替代退税:美国国税局已修改其恢复的自动替代退税计划的选择标准,但仍有一些问题尚未解决 诉讼最多的问题 介绍 重大案件 《国内税收法》第 162 条及相关条款规定的贸易或商业费用 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6320 条和第 6330 条对收款正当程序 (CDP) 听证会提出上诉 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6662(b)(1) 和 (2) 条规定,因准确性而受到的处罚 《国内税收法》第 61 条及相关条款规定的总收入 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7602、7604 和 7609 条执行传票 执行联邦税收留置权或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7403 条规定对财产征税的民事诉讼 未能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6651(a)(1) 条申报罚款、未能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6651(a)(2) 条缴纳申报表上显示的税款,以及未能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6654 条缴纳预估税款罚款 附表 A 中报告的分项扣除(表格 1040) 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170 条规定扣除慈善捐款 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6673 条规定处以无谓罚款以及相关上诉级别制裁 TAS 案件辩护 TAS 研究和相关研究 收到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教育信函的纳税人后续合规情况研究 对劳动所得税抵免、儿童税收抵免和美国机会税收抵免实施为期两年的禁令的研究 审计影响研究:增加对信函审计的依赖的具体威慑影响 研究美国国税局继续错误批准 1023-EZ 表格申请的程度 附录
引言 加强纳税人权利 将《纳税人权利法案》、纳税人权利培训要求和国税局使命宣言编入《国内税收法典》第 1 条 为国税局提供足够的资金以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并改善联邦税收合规性 要求国税局向纳税人提供“收据”,显示他们的税款如何使用 改善备案流程 修改电子申报程序,以便纳税人及时获知电子申报错误,并在及时纠正错误后不会受到未申报处罚 如果在适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则以电子方式提交的纳税申报和文件视为及时提交 授权国税局为联邦纳税申报表编制者制定最低能力标准 要求国税局设定一个目标,将免费报税计划的使用率提高到所有个人纳税人的 2025%,如果到 XNUMX 年报税季仍未实现这一目标,则用替代方法取代免费报税 要求电子版纸质纳税申报表包含可扫描代码 延长小企业进行 S 章选举的时间 调整预估纳税期限至每季度一次 通过消除重复并排除美国人在其合法居住国开设的账户,协调对同时受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和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约束的纳税人的报告要求 改进评估和收集程序 继续将国税局对“数学错误权限”的使用限制在法规规定的明确类别内 要求进行独立管理审查和书面批准,然后国税局才能宣布多年禁令,禁止纳税人获得某些税收抵免,并明确税务法院有权审查多年禁令的宣布 为美国境外的纳税人提供额外时间,以请求减轻数学错误评估,相当于允许延长回复缺陷通知的时间 要求国税局免除签订低成本分期付款协议的纳税人的用户费用,并评估其他用户费用增加的潜在收入和合规成本 通过废除部分付款要求和重组用户费用来改善和解方案的可及性 修改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审查某些和解协议的要求 要求国税局至少每季度向拖欠税款的纳税人邮寄通知 明确要求退还征收收益的两年期限从何时开始 在纳税人没有“明显行为”的情况下,保护退休基金免受国税局征收,包括所谓的“自愿”征收 纳税人或相关第三方陷入财务困境时延长请求退还征税收益的期限 授权国税局免除给企业纳税人造成经济困难的征税 在国税局建议对主要住所提起留置权止赎诉讼之前提供纳税人保护 向持有受 IRS 征收行动约束的财产合法所有权的第三方提供征收正当程序权利 延长纳税人就不当征税行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时限 指示国税局研究使用自动公式识别面临经济困难风险的纳税人的可行性 改革罚款和利息规定 将预估税罚款转换为个人、信托和遗产的利息准备金 对个人、遗产和信托的每个预估税款欠缴期应用一个利率 降低对某些及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征收的联邦税款缴纳罚款 扩大对依赖报税员以电子方式报税的纳税人的未报税罚款合理原因减免 授权对通过更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进行欺诈或不当行为的纳税申报表编制者进行处罚 明确《国内税收法》第 6751(b) 条规定的罚款评估所需的书面管理批准参数 为“无变化”国家研究计划审计向纳税人提供补偿 加强纳税人在上诉办公室的权利 要求每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波多黎各至少有一名上诉官员和一名和解官员永久驻守 要求纳税人同意才允许国税局法律顾问或合规人员参加上诉会议 加强保密和披露保护 授权财政部针对《国内税收法》第 6713 条发布有关纳税申报表编制者披露或使用纳税申报表信息的指导意见 允许对新的政府间协议进行一段时间的通知和评论,并要求国税局在将纳税人的数据转移到外国司法管辖区之前通知纳税人 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办公室 明确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官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以便更有效地为纳税人辩护 明确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的人事决策权,以保护纳税人权益保护局的独立性 明确纳税人权益保护服务处对文件、会议和其他信息的访问权限 授权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者提交法庭之友陈述书 要求国税局在最终规则中处理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的评论 授权纳税人权益保护办公室在拨款中断期间协助某些纳税人 废除《国内税收法》第 7811(d) 条对寻求纳税人权益服务机构帮助的纳税人的法令暂停规定 加强纳税人在司法程序中的权利 授权税务法院在收税正当程序中下令退款或抵免 废除 Flora:让无力支付税款的纳税人与有能力支付税款的纳税人享有同等的司法审查机会 规定提起税务诉讼的时限须遵守没收、放弃、禁止反言和公平中止的司法原则 规定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6015 条作出的裁定的司法审查范围为重新审查 明确纳税人可以在收税程序和破产案件中以无辜配偶救济作为辩护理由 澄清纳税人可在退税诉讼中寻求无辜配偶救济 修复税务法院管辖权中的“甜甜圈洞”,以决定延期申报的非申报者是否多付税款 其他建议 免除特定情况下纳税人为其子女提供社会安全号码以申请儿童税收抵免的要求 允许不参加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的某些宗教派别的成员获得其已缴纳的就业税的退款 要求国税局在第三方联系通知中指定其所需的信息 提高个人低收入纳税人诊所补助金上限,并根据通货膨胀进行指数化 在美国国税局内设立国税局历史学家职位,记录和发布国税局历史 修订 2016 年《战斗受伤退伍军人税收公平法案》,允许海岸警卫队退伍军人申请抵免或退还因伤残遣散费不当扣缴的税款 授权独立承包商和服务接受者签订自愿扣缴协议,且不存在协议被用来挑战工人分类裁定的风险 其他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