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对于纳税人权利来说是值得纪念的一年。
19 月 21 日至 160 日,来自 22 个国家的 XNUMX 多人齐聚美国国家档案馆和美国国税局,参加首届纳税人权利国际会议 […] 纳税人权利国际会议第一天晚上,我站在美国国家档案馆的圆形大厅里,观看了美国建国的文件——《独立宣言》、《宪法》和《权利法案》。詹姆斯·麦迪逊在关于我们国家通过权利法案之路的展览中引用的语言让我印象深刻:
“我认为,我们在加强人民权利、抵制政府侵犯的同时,也应该赢得同胞的信任。”
在我发表这一历史性声明后不到一个月,国会就通过了一项立法,并由总统签署了该法案,将《纳税人权利法案》(TBOR)的条款编入法典,这是自 2007 年以来我一直倡导的一项法案。TBOR 的必要性和保护作用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在当今对联邦政府和国税局信心不足甚至不信任的环境下,该机构遵守 TBOR 的原则将向纳税人表明,他们有理由相信它将公平公正地执行国家税法。
《纳税人权利法案》是实现有效税务管理的路线图。国会通过编纂《纳税人权利法案》为国税局指明了这条道路。现在,国税局必须更全面地将纳税人权利纳入其所做的一切工作中。然而,我非常担心,国税局正在走上一条无意中损害纳税人权利而不是增强纳税人权利的道路,从而进一步削弱纳税人的信任。
为应对自 2010 年以来大幅削减预算,美国国税局开展了一项为期多年的工作,以制定一项行动概念 (CONOPS) 或“未来状态愿景”。这项工作早就应该开展,我赞扬美国国税局开展这项工作。毫不奇怪,目前正在内部讨论的美国国税局未来状态提议改变机构运营,以假设资金环境受限,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机构成本。因此,这些提议的改变对纳税人和纳税人权利产生了严重影响。最重要的是,美国国税局未来状态愿景将税务管理重新定义为一个阶级制度,其中只有最 不遵守规定或愿意“付费参与”的纳税人将获得礼宾级服务或个人关注。遵守规定或试图遵守规定的纳税人要么自力更生,要么支付他们以前从国税局免费获得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