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会提交的 2011 财年目标报告
目标报告是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每年根据法规必须向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和参议院财政委员会提交的两份报告之一。法规要求这些报告必须直接提交给委员会,无需国税局局长、财政部长、国税局监督委员会、财政部或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的任何其他官员或员工的事先审查或评论。
目标报告是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每年根据法规必须向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和参议院财政委员会提交的两份报告之一。法规要求这些报告必须直接提交给委员会,无需国税局局长、财政部长、国税局监督委员会、财政部或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的任何其他官员或员工的事先审查或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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