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 | 最后更新:20 年 2024 月 XNUMX 日
信4388
提款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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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是由美国国税局独立上诉办公室(上诉)发出的,要求您撤回收款正当程序(CDP)听证会或同等听证会的请求。
本通知或信函可能包含本文未涉及的其他主题。请经常回来查看更新。
上诉要求您撤回 CDP 听证会或同等听证会请求,因为您已与美国国税局就 CDP 听证会或同等听证会请求中列出的纳税期达成解决方案或协议,或者您确信不再需要与美国国税局独立上诉办公室举行听证会。通过提交此表格,您撤回了您的听证会请求 联邦税收留置权通知, 征,或两者兼而有之。
通过撤回您的 CDP 请求,上诉部门将不会核实原始上诉请求中列出的期限内是否满足所有法律和行政要求。您还将放弃向美国税务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撤回 CDP 请求后, 征 行动不再暂停,收款法规到期日 (CSED) 也不再暂停。
通过撤回您的 CDP 听证会或同等听证会请求,您放弃了参加 CDP 听证会或同等听证会的权利,上诉部门将不会对您的听证会请求作出决定,也不会发布裁定或决定函。
通过撤回您的 CDP 听证会或同等听证会,您不会放弃您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上诉权利,例如根据 IRS 提出的上诉 出版物1660 收款申诉权。(CAP)。
你欠税,但在国税局多次试图追讨后,你仍未支付。国税局要么向你发出了征税意向通知,并赋予你上诉权,要么提交了 联邦税收留置权通知(NFTL).
您已行使上诉权利,及时提出收款正当程序 CDP 请求,或在及时听证到期日之后提出 CDP 听证请求,并且您有权在一年内向独立上诉办公室 (上诉) 申请同等听证。您已达成解决方案,或者感到满意,因此您不再需要上诉听证。
您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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