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合规部不同,上诉官 (AO) 可能会考虑 诉讼风险 试图达成和解。危害和解是基于以下原因而达成的问题解决方案: 如果案件诉诸法庭,可能产生的结果。通常以百分比表示。风险和解将要求您填写 870-AD 表格。一旦您和 AO 同意这一点,您将无法在以后就此问题提起诉讼,和解是最终的。
政府在法官或陪审团面前审理案件时,几乎每个案件都存在一定风险。法院往往会以全有或全无的原则来决定某些问题。即使政府似乎有充分的理由,但仍有可能败诉。
AO 在应用诉讼风险时使用的一些因素包括:
- 您的案件是否为亲自出庭(无代表)或者您是否有代表;
- 涉案税额是多少。税负低于 25,000 美元的案件被视为“小额”案件。美国税务法院对这些类型的案件的处理方式不同;
- 是否有大量案件以某种方式裁决会影响政府提起诉讼的风险。例如,如果某个问题经常被提起诉讼,而且 IRS 总是胜诉,那么提起诉讼的风险就很低;
- 所提供的信息是否可信并支持案件事实;
- 您所持的立场是否有道理。这意味着您不同意的理由是基于法律的。例如,如果您不同意拒绝扣除,您必须提供保留扣除的依据。这可以是收据、支持费用的其他文件、某些国内税收法规/条例的引用或其他法定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