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 公布 6 月份,它宣布将进入员工保留抵免 (ERC) 工作的下一阶段,在审查已提交的申请后,它计划拒绝数以万计的不正当、高风险、“错误”的 ERC 申请,同时开始新一轮处理低风险申请,以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
公告称,“自去年 1 月以来,审查工作历时数月,对超过 86 万份 [ERC] 索赔进行了数字化信息和数据分析,这些索赔总额超过 XNUMX 亿美元,这些索赔是在去年大力营销期间提出的。”
“……美国国税局发现,10% 到 20% 的申请属于该机构认定的最高风险类别,这些申请明显有误,表明是疫情期间的税收抵免申请。未来几周内,数以万计的申请将被拒绝。”
现在通知已经发出,纳税人可能想知道 索赔不予批准通知书 是什么以及下一步该怎么做。下面简要解释一下这些通知的重要性以及纳税人可以如何应对。
索赔不予批准通知是一份法律通知,表明美国国税局 不允许索赔或退款. 一封信 105C 是一份完全不允许的通知,以及 106C 是一份部分拒绝的通知。如果纳税人不同意国税局拒绝申报的决定——无论纳税人收到哪封信——他们都可以向国税局独立上诉办公室(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寻求复审。
重要的是要记住,你有 纳税人的权利。 这包括 在独立论坛上对国税局决定提出上诉的权利 这使得您可以向美国地方法院或美国联邦索赔法院对该通知提出质疑。无论通知中是否包含告知纳税人该权利或如何寻求此类补救措施的信息,纳税人都享有此权利。
向法院质疑该通知的纳税人通常必须在邮寄索赔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该日期通常位于通知第一页的右上角)。
不幸的是,美国国税局表示,最近一批索赔不予批准的通知中有一些存在错误或遗漏,包括遗漏了上诉信息。
美国国税局发布了一条新闻 公告 9 年 2024 月 XNUMX 日声明:
“国税局了解到,最近的一些早期邮件无意中省略了一段强调向国税局或地区法院提起上诉的流程的文字,该机构正在采取措施确保将此文字邮寄给所有相关纳税人。无论通知中的文字如何,国税局都强调纳税人拥有行政上诉权……”
尽管国税局在某些索赔拒绝通知中省略了上诉段落,但纳税人应该知道,他们始终有权在上诉中质疑拒绝,他们可以在通知第一页右上角的日期起两年内随时提出上诉。然而,一般来说,一旦两年的期限到期,纳税人即使仍在上诉,也将无权获得退款,因为根据《美国税法》,国税局在此期限之后发放的任何退款或申请抵免都被视为错误 IRC§6514纳税人可以通过与国税局达成协议延长提起诉讼的时间来避免这一法定限制 907 号表格,延长诉讼时效协议 在期限届满之前向适当的美国地区法院或联邦索赔法院及时提起诉讼。
通常情况下,你可以自行解决大多数通知或信件,但你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无论是准备你的报税表的人,还是 另一位税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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