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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权利法案》(TBOR)赋予纳税人隐私权和公平公正的税收制度的权利。美国国税局对这些权利的官方解释如下: 出版物1其中部分内容指出:“纳税人有权期望国税局的任何执法行动都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会超过必要的侵扰程度”,并且“期望税收制度考虑可能影响其基本负债、支付能力或及时提供信息的能力的事实和情况。”
在《国内税收法》第 7803(a) 条将 TBOR 编入法典时,国会已经制定了针对违反这些权利的法定补救措施,包括防止个人纳税人在欠税期间遭遇经济困难的保护措施。例如,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6343(a)(1)(D) 条,如果国税局确定征税给纳税人造成经济困难,则必须免除征税。财政部条例第 301.6343-1(b)(4) 条解释说,当征税行为“导致个人纳税人无法支付其合理的基本生活开支”时,就会发生经济困难。并且,为了确保达成和解协议 (OIC) 的纳税人有“足够的手段来支付基本生活开支”,《国内税收法》第 7122 (d)(2)(A) 条要求国税局制定并公布国家和地方津贴计划。由此得出的可允许生活费用 (ALE) 标准代表 IRS 确定纳税人及其家人满足所有必要生活费用所需的金额。超过此金额的任何金额都将在计算纳税人支付税负的能力时考虑。 ALE 如今在多种类型的追收案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正如我在 2018 年度国会报告及 在最近的证词中,美国国税局不会在整个收税过程中主动使用其内部数据来识别面临经济困难风险的纳税人。例如,在采取收税行动或与纳税人达成某些分期付款协议 (IA) 之前,美国国税局不会将其有关纳税人收入的内部数据与纳税人的 ALE 进行比较。它也没有办法提醒收税员工纳税人可能面临经济困难的风险,并且在回复纳税人询问时询问纳税人的财务状况以确定适当的收税行动或替代方案。
许多焦虑或害怕的纳税人希望尽快解决他们的债务,但他们可能不知道,如果他们陷入经济困境,并同意支付他们无法负担的税款,国税局必须停止征收行动。理论上,如果纳税人打电话给国税局,说他或她无法支付应缴税款,国税局征收员工应该能够核实纳税人提供的部分或全部财务信息。但国税局在 IRM 5.14.1.2 指示其催收员工首先获得全额付款,如果无法获得全额付款,则提供简化的 IA IRM 5.14.5.2.
如果纳税人有资格获得简化版 IA(取决于纳税人的类型和未付余额的数额),那么这可能是一个极好的工具,因为它允许纳税人在签署 IA 之前绕过 IRS 员工分析其财务状况并获得管理层批准的需要。然而,正是这种财务分析保护了低收入纳税人免于签署他们负担不起的 IA。
过去六年来,近 4.3 万 IAS 已为分配给国税局自动收款系统 (ACS) 的案件安排了 IA,其中约 84% 的 IA 得到了简化。正如我在 2018 年度国会报告40 财年,在 ACS 中签订精简 IA 的纳税人中,有 2018% 的收入等于或低于 ALE。这些纳税人同意支付他们的税款,但即使按照 IRS 自己的标准,他们也无法支付基本生活费用。这些纳税人可能会拖欠 IA 或继续付款,但无法满足 IRS 确定的基本生活费用。 数据还显示违约率 2018 财年,收入等于或低于 ACS 中 ALE 的纳税人签订简化 IA 的概率约为 39%(国税局不追踪 IA 违约的原因)。此外,在债务被分配给 私人收债机构(PCA) 收入等于或低于他们的 ALE。44% 的纳税人在其债务被分配到 PCA 期间签订了 IA,而当 PCA 未按要求向 IRS 报告的违约 IA 被考虑在内时,这一频率上升到 XNUMX%。
ACS 精简 IA 和 PCA IA 的部分统计数据
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税款的纳税人并非没有选择。对于无力签订 IA 的纳税人来说,替代方案包括让 IRS 认为他们的债务目前无法收取(CNC 困难),具体如下: IRM 5.16.1.2.9 或接受 伊斯兰会议组织 反映《国内税收法》第7122条规定下真实合理的收集潜力。
由于 IRS 拥有纳税人前几年纳税申报单和第三方信息文件中有关其收入和资产的内部数据,因此 IRS 可以使用这些数据通过自动化算法应用于所有欠税纳税人的账户。系统可以标记所有纳税人的账户,这些纳税人的账户被屏幕识别为收入低于 ALE 且没有可检测的资产。该指标可以用作对试图在线输入简化 IA 的纳税人的警告,可能会弹出一条消息,建议他们寻求 CNC-hardship 或 OIC 等其他收款方式。此外,该指标还会提醒通过电话与纳税人交谈的 IRS 助手,在将他们纳入可能违约的简化 IA 之前,需要验证他们的支付能力。事实上,IRS 可以对其系统进行编程,这样当助手输入具有经济困难风险指标的纳税人的社会安全号码时,就会生成一个屏幕,其中包含收入信息、预计家庭规模和适当的 ALE。这样,协助者只需浏览一些高级信息即可验证其准确性。这种方法利用数据主动保护纳税人的隐私权和公平公正的税收制度。
美国国税局可以在收税过程的其他几个阶段使用该算法,包括筛选出面临经济困难风险的纳税人,避免被自动收税处理,比如被选中转介到 私人收款机构或 护照认证 除非美国国税局与纳税人进行直接、个人联系以获取更多的财务信息。
过去,在回应我关于国税局积极使用数据来排除遭遇经济困难的纳税人的建议时,国税局表示,创建算法太难了,因为数据存储在不同的系统中。(国税局的信息技术挑战是我写了很多文章的主题,最近我提交了一份 向国会提出立法建议 为更换其古老的主文件数据库提供多年资金。)为了解决 IRS 的反对意见,我要求我的研究人员查看过去五年内分配到自动收款系统 (ACS) 的纳税人的财务状况。然后,我们将联邦贫困水平的三个倍数应用于同一人口基数,以确定联邦贫困水平的百分比(根据调整后总收入 (AGI) 计算)是否是 ALE 的合理替代。大约 10% 的人口无法分析,因为这些纳税人没有提交最近的纳税申报表,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他们的 AGI。
下图显示,在五年内,应用 250% 的联邦贫困线 (FPL) 可以持续排除大约 85% 的纳税人,ALE 分析预测这些纳税人无法偿还 IRS 债务,否则将产生经济困难。此外,250% FPL 的纳税人中,ALE 分析显示他们无法支付但 FPL 分析预测他们可以支付的比例最低。毫不奇怪,250% FPL 的纳税人中,ALE 分析显示他们可以支付但 FPL 分析预测他们无法支付的比例最高。因为向经济困难的人征税的危害是如此之大(例如,纳税人无法支付其基本生活开支),所以 IRS 应该谨慎行事,采用 250% FPL 作为 ALE 的替代标准。对于漏掉的 XNUMX% 纳税人,收入核实流程将在下游识别并解决他们。
按联邦贫困水平百分比计算的支付能力比较
(根据调整后总收入计算)与支付能力之比,由对总正收入与 ALE 的分析确定
* 单身 = 1 项车辆补贴;已婚联合申报 = 2 项车辆补贴
所有这些的结论是,国税局拥有足够的内部数据,可以在采取收税行动之前识别出可能面临经济困难风险的纳税人。如果国税局想要遵守《纳税人权利法案》,它应该主动使用这些数据,将这些纳税人排除在自动执法行动之外,直到它与纳税人进行实际的亲自沟通。它还应该使用这些数据提醒国税局的协助人员注意纳税人面临的经济困难风险,并要求协助人员在这些情况下在纳税人打电话时核实纳税人的收入。
这种方法不仅符合 TBOR 和法律,而且还将 IRS 带入了 21 世纪的税务管理。当听到 IRS 说它需要更多的执法资源时,人们感到非常沮丧,因为其程序迫使经济困难的纳税人签订简化的 IA,而这些 IA 后来又违约。IRS 当前的方法不仅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还浪费了 IRS 资源,并给 IRS 和纳税人权益服务处的员工带来了重复工作。IRS 早就应该在这个领域采取主动行动,利用其数据来帮助纳税人,而不是仅仅伤害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