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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最后更新:19 年 2026 月 XNUMX 日

修复 CDP 之后 祖赫国会如何才能阻止美国国税局的“逃避税务法庭审查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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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纳税人申请征收程序听证会(CDP)时,他们可能会辩称自己不欠美国国税局(IRS)试图征收的税款。有时法律允许他们提出这一问题,但如果纳税人已经收到欠税通知书或有机会对相关税款提出异议(包括通过独立上诉办公室(Appeals)),则法律不允许他们提出异议。如果纳税人被允许在征收程序听证会上对相关税款提出异议,那么自然会期望就案件事实作出裁决,该裁决可能在上诉办公室的征收程序听证会上作出,也可能在必要时由税务法院作出。但在最高法院就……作出裁决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 专员诉 Zuch这种预期不再成立。 祖赫, 即使纳税人完全按照法律规定行事,最终法院仍可能未就其应缴税款作出司法裁定。这样的结果侵犯了纳税人的权利。 缴纳不超过正确税额的权利 以及  挑战国税局的立场并得到倾听.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介绍…… 祖赫 本文探讨了最近的一项税务法院命令如何体现了该决定的实际利害关系,以及国会为何应采取更多措施来充分保护纳税人。国会已经通过《纳税人正当程序强化法案》采取了补救措施(HR 6506),该法案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由筹款委员会提出。

什么是 祖赫 已完成收款程序

国会于1998年设立了“消费者争议解决程序”(CDP),旨在为纳税人提供有效途径,对拟议的征税和联邦税务留置权通知提出异议。收到CDP通知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上诉部门申请听证,在税务上诉部门发出裁定通知后,通常可以在30天内向税务法院提起诉讼。在某些情况下,纳税人还可以在CDP听证会上提出相关税款责任,并要求税务法院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6330(c)(2)(B)条对此进行审查。

In 祖赫在CDP案件中,最高法院对税务法院的审查权采取了狭义解释,认为一旦留置权或扣押不再存在争议,税务法院依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6330(d)(1)条的管辖权即告终止。在祖赫女士的案件中,美国国税局利用后续年度的超额缴款完全清偿了相关债务,并解除了扣押。由于已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扣押,多数意见认为税务法院无权就任何进一步事项作出裁决,包括确定相关债务。

在他的 异议戈萨奇大法官警告说,按照这种做法,美国国税局可以通过选择何时以及如何征收税款来阻断税务法院的审查。他还指出,让纳税人提起退税诉讼往往是不切实际的,尤其是在严格的退税申请截止日期已过,而消费者保护计划(CDP)和税务法院的诉讼程序仍在进行的情况下。

一切并不好: 祖赫 已申请

2025年12月4日,税务法院发布了一项命令。 All Is Well Homecare Services, LLC 诉专员 这表明如何 祖赫 可能给纳税人带来严重后果。

本案中,纳税人是一家小型家庭医疗保健企业,就其雇佣税负债申请了CDP听证会,并表示希望达成和解协议(OIC)。上诉部门最初维持了拟议的征税,纳税人随后向税务法院提起上诉。发回重审后,美国国税局(IRS)应用了后续期间的税收抵免,接受了和解协议,并解除了留置权。之后,上诉部门发布了一份补充裁定通知,指出拟议的征税“不再合理”。

依靠 祖赫国税局提出驳回动议,辩称法院已无须审查的催收行为。纳税人对此提出异议,指出如果和解协议日后被撤销,则存在未来再次征税的风险。纳税人还声称国税局错误地适用了相关规定。 员工留任奖励 并且欠该企业一笔退款,纳税人认为这个问题应该在 CDP 案件中得到解决。

税务法院批准了国税局的驳回动议。法院认为,既然上诉机构已认定不再有必要进行征税,且国税局也已放弃征税意图,那么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6330(d)(1)条,税务法院就无权审理抵免和退税问题。实际结果显而易见:经过多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CDP)和税务法院诉讼,纳税人最终未能就其抵免争议获得实质性裁决。

为什么这些结果会成为问题

祖赫 和最近 一切都很好 该命令揭示了国会设立“消费者保护计划”(CDP)时所设想的保护措施存在严重缺陷。这些缺陷使得CDP和税务法院的审查成为一种不可靠的、基于案情解决问题的途径。即使纳税人一切都做得正确:申请CDP听证会、向税务上诉机构提出问题、并及时向税务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国税局通过抵销方式全额收取税款,然后宣布不再需要征税,纳税人仍然可能永远无法获得最终的应缴税款裁定。

此外,正如异议人士所说…… 祖赫 这表明,退税诉讼这一备选方案可能无法为纳税人提供完全的救济。要提起退税诉讼,纳税人必须首先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6511条及时提交行政退税申请。在CDP听证会和税务法院案件审理期间,这些期限可能会悄然过期,或者限制可通过退税申请追回的金额。纳税人通常必须在提交退税申请之前全额缴纳税款,并承担在地区法院或联邦索赔法院提起第二次诉讼的相关费用,这对许多小型企业和个人纳税人来说是不切实际的选择。

祖赫 撤回催收行动会引发正当程序方面的担忧。通常情况下,纳税人针对特定纳税期和催收行动类型只有一次“中央催收程序听证会”(CDP听证会)。如果国税局在听证会后放弃催收,之后又对同一笔债务重新启动催收,纳税人可能无法获得第二次由税务法院审查的CDP听证会,而只能获得国税局的“等效听证会”,该听证会不赋予纳税人向税务法院申请复审的权利。

《纳税人正当程序强化法案》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2025年12月10日,众议院筹款委员会批准了 纳税人正当程序强化法案 (HR 6506)法案采取了重要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该法案将实现以下目标:

  1. 通过修改 IRC § 6330(d)(1) 来明确和扩大税务法院在 CDP 案件中的管辖权,以便法院可以审查 CDP 决定,并根据 IRC § 6330(c)(2)(B) 裁定纳税人在 CDP 听证会上提出的任何潜在责任。
  2. 确保对已提出合理争议的基础责任挑战的管辖权继续有效,“无论部长是否放弃有争议的追讨行动或拟议的追讨行动”。
  3. 在 CDP 听证会以及任何相关的税务法庭案件和上诉待决期间,暂停 IRC § 6511 退税申请截止日期和追溯期,以保护退税权利。这些案件和上诉是针对根据 IRC § 6330(c)(2)(B) 合理提出异议的负债而进行的。
  4. 禁止美国国税局在未经纳税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他期间的超额付款抵扣在 CDP 中已提出合理异议的负债,而 IRC § 6511 期间则处于暂停状态。

简而言之,这些改革将推翻…… 祖赫的管辖权决定了 CDP 案件的审理,防止抵销中断司法审查,并有助于确保纳税人在寻求 CDP 救济时不会失去退税权利。

国会应解决征收程序中仍然存在的漏洞

即使国会通过了HR 6506法案,仍然存在一些重要漏洞。首先,该法案没有解决“一次听证会”的限制。通常情况下,纳税人对于特定的纳税期和类型的催收行为,仅有权获得一次CDP听证会。 一切都很好 该命令表明,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美国国税局在 CDP 听证会后撤回或放弃催收行动,但之后可能会重新对同一笔债务进行催收。 例如在 OIC 或分期付款协议违约后,纳税人将面临以下情况:纳税人已用完一次 CDP 听证机会,只能参加“等效听证”,而该听证不赋予纳税人向税务法院申诉的权利。

国会应针对国税局撤回或放弃征收的情况,对“一次听证会”的限制作出例外规定。如果国税局通过撤回或放弃先前的征税或留置权,实际上重置了征收程序,之后又针对同一税款和同一期间提起相同的征收行动,则纳税人应有权获得新的“持续性债务追偿程序”(CDP)听证会,并享有《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6330条规定的全部保护,包括税务法院的审查。

其次,HR 6506法案明确授权税务法院审查CDP(消费者保护计划)的裁定,并就纳税人在CDP听证会上合理提出的任何潜在税款责任作出裁决,即使国税局之后放弃追缴行动,法院仍保留该管辖权。但该法案并未明确规定,如果在法院作出裁决时,国税局已经征收了超过应收金额的税款,该如何处理。

一些案例表明,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6330条,税务法院无权独立裁定多缴税款或下令退还抵免额。因此,即使税务法院作出有利于纳税人的裁决,认定纳税人应承担的税款金额正确,纳税人可能仍然需要依赖行政退税程序(该程序受HR 6506法案中关于退税期限暂停和抵扣限额的规定保护),或者如果国税局不予全额退税,则可能需要另行提起退税诉讼。这一漏洞可能导致纳税人在等待法院已裁定多缴税款的退税期间,面临额外的延误、费用和不确定性。

国会应考虑明确税务法院在“持续性债务追偿”(CDP)案件中的补救权限。当税务法院确定CDP案件中应纳税额的正确数额时,也应拥有明确的权力来命令执行该裁定,包括指示国税局撤销或重新分配错配的税收抵免,并在适当情况下支付由此产生的任何多缴税款。如果没有明确的补救条款,纳税人将面临重复诉讼的风险,并且可能仍然被迫提起单独的退税诉讼才能获得完全的救济。

这种方法 镜子 这个 纳税人援助和服务(“TAS”)法案 第 309 条(讨论稿)以及我对税务法院在以下方面的抵免和退税管辖权的建议 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 2026 紫皮书这些措施将避免重复诉讼,并允许纳税人在一个法庭获得全面救济。

结语

祖赫, 纳税人可能耗费数年时间参与消费者保护计划 (CDP) 和税务法庭的诉讼程序,却仍然无法获得关于其根本税负或相关抵免和退税申请的实质性裁决。美国国税局 (IRS) 通过其催收工作的时机和方式,有效地控制着税务法庭何时以及是否能够采取行动,戈萨奇大法官称之为“规避税务法庭审查的路线图”。对于许多纳税人,尤其是资源有限的小企业和个人而言,提起单独的退税诉讼这一理论上的替代方案并不现实。

《纳税人正当程序强化法案》是恢复平衡的重要一步。该法案赋予税务法院对在纳税人正当程序(CDP)中提出合理争议的基础债务拥有明确且保留的管辖权,并在CDP期间暂停退税申请截止日期,从而解决了几个最令人担忧的后果。 祖赫.

然而,为了全面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国会还应确保,当国税局撤回并随后重新启动征税程序时,纳税人不会被永久剥夺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计划”(CDP)的权利;并且,当国税局已征收超过应收金额的税款时,税务法院拥有明确的权力,可以给予有效的救济。有了这些补充,CDP 就能再次发挥国会的预期作用:作为对国税局征税行为的公平有效的制衡,以及在税务法院及时、基于案情解决争议的可靠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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