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假期——学校放假了,成绩单也放出来了。现在也是纳税人服务处(TAS)发布国税局成绩单的时候了。每年我都会提交全国纳税人权益倡导者 向国会提交的年度报告(ARC) 并就国税局可以采取的行政措施提出建议,以解决纳税人遇到的问题。国税局依法必须 回应我们的建议。TAS 的建议、IRS 的回应以及 TAS 对回应的评论随后被纳入 向国会提交的年度报告成绩单.
我在77年ARC报告中提出的2024项行政建议中,国税局已同意全部或部分实施其中的42项(占55%)。我赞赏国税局代表纳税人努力采纳税务咨询服务局的建议,以改进税务管理。
在接下来的几周里,我将讨论国税局对我在2024年ARC中提出的关于特定最严重问题(MSP)的建议的回应。这篇博客重点介绍了国税局对我的一些建议的回应。 刑事自愿披露实践(VDP) 建议。
美国国税局 (IRS) 的刑事自愿披露计划 (VDP) 为可能面临刑事税务风险的纳税人提供了一个关键的机会,让他们能够自行纠正其合规违规行为。通过自愿披露,这些个人和实体可以补缴税款、罚款和利息,并避免受到刑事起诉。作为回报,美国国税局 (IRS) 可以增加收入,弥补部分税收缺口,并促进未来的合规。如果 VDP 结构有效、管理公平,它将成为一个强大的合规工具,使纳税人和政府都受益。然而,自 2018 年以来,美国国税局 (IRS) 对 VDP 进行了重大修改,使其负担加重,吸引力下降,并导致许多从业人员不愿向客户推荐,从而影响了其参与度。
我的建议重点在于帮助国税局识别和理解阻碍纳税人参与自愿发展计划 (VDP) 的具体障碍,并改进该计划以减轻负担、提高参与度。国税局同意全部或部分采纳我的四项建议,这对纳税人来说是一次重要的胜利。然而,国税局对我的一些建议的回应并不尽如人意。
故意复选框:
美国国税局 (IRS) 对自愿披露实践 (VDP) 做出的最具争议的修改之一是在 14457 号表格《自愿披露实践预先审核请求和申请》中增加了一个“故意”复选框。纳税人必须勾选此框,并在作伪证处罚的情况下,明确承认其不合规行为是故意的。承认这一行为的法律后果令人担忧。如果承认存在故意行为,纳税人可能会面临自证其罪的风险,尤其是在 IRS 决定拒绝他们参与 VDP,或之后撤销其初步批准并以此为由指控他们的情况下。
由于承认这一行为的潜在后果以及这项要求可能对参与自愿性纳税计划 (VDP) 产生的寒蝉效应,我建议美国国税局 (IRS) 取消“故意”复选框。IRS 同意并承诺在下一版 14457 表格中删除该复选框。删除该复选框后,IRS 将减轻纳税人和从业人员对明确承认故意行为的法律后果的担忧,并鼓励更多人参与自愿性纳税计划 (VDP)。这对纳税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胜利,税务局 (TAS) 也赞扬 IRS 的倾听。鉴于此,我建议 IRS 在更新 14457 表格期间,不要要求任何纳税人在当前版本的表格中勾选该复选框。这项努力是改进该计划的第一步。
项目审查和数据收集:
从业人员报告称,自愿性收入披露 (VDP) 流程过于复杂,且存在不公平的风险,阻碍了纳税人主动申报。为了使自愿性收入披露 (VDP) 更加公平、更容易获得,我建议美国国税局 (IRS) 召集一个工作组,全面审查现行的自愿性收入披露 (VDP),提出改革建议,缩小非法收入来源的定义以鼓励更多人参与自愿性收入披露 (VDP),并澄清其他条款。我还建议美国国税局开始收集可靠的项目数据,包括通过自愿性收入披露 (VDP) 征收的金额,以衡量项目的有效性。
美国国税局同意我的项目审查建议,并表示正在“根据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全面审查自愿性开发计划 (VDP)”,并扩大该计划的适用范围,将来自或与大麻销售相关的非法收入纳入考量。这令人欣慰,因为对自愿性开发计划进行全面审查,并听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是确保该计划切实可行并实现其预期目标(即提高合规性)的关键。此外,缩小非法收入的定义应该会提高自愿性开发计划 (VDP) 的适用资格,并鼓励更多纳税人参与。美国国税局还同意收集通过自愿性开发计划 (VDP) 征收的税款、利息和罚款数据。美国国税局需要这些信息来评估自愿性开发计划 (VDP) 的有效性,而其同意收集这些数据是衡量该计划成功与否的积极举措。
惩罚结构:
根据现行的自愿退税计划 (VDP),纳税人必须提交六年的披露期,并同意在最高纳税义务期评估75%的民事欺诈罚款和故意外国银行及财务报告 (FBAR) 罚款(如适用)。国税局 (IRS) 采用这种一刀切的罚款结构,不恰当地忽视了纳税人的个人情况。而且,对许多纳税人来说,这种罚款可能过于严厉,以至于无法吸引他们参与自愿退税计划 (VDP)。因此,我建议国税局审查现行的罚款结构,以确定其是否会阻碍纳税人参与,并重新考虑75%的民事欺诈罚款,在将不合规纳税人纳入计划和阻止合规纳税人继续合规之间取得平衡。然而,国税局拒绝执行这项常识性建议。我将继续倡导重新考虑罚款结构。
VDP 的参与率很低。截至 31 年 2024 月 161 日,自 2019 财年年初纳入 75% 民事罚款要求以来,美国国税局仅完成了 XNUMX 起刑事 VDP 案件。
这一事实凸显了VDP的结构和惩罚框架未能有效鼓励参与的现实。由于对VDP的全面审查必然包括审查所有重要的项目条款,因此令人沮丧的是,美国国税局不愿将VDP的结构和惩罚要求作为其“全面审查”的一部分进行审查。
要完成自愿退税计划 (VDP),纳税人必须同意美国国税局 (IRS) 确定的税款、罚款和利息评估,无论其是否同意审查结果。纳税人无法对 IRS 的裁定提出异议。纳税人还必须在审查结束时全额缴纳所有税款、罚款和利息,或签订全额付款分期付款协议。如果无法支付,将被从 VDP 中除名。因此,这只能听凭 IRS 摆布,不利于未来的合规。
为了提高可及性并确保公平性,我建议国税局将申诉权扩大到不同意国税局审查员立场的自愿退税计划 (VDP) 参与者,并允许那些确定自己无法全额缴税的纳税人选择其他缴税安排。国税局拒绝执行这两项建议,坚持认为由于自愿退税计划是自愿的,纳税人必须接受其条款,包括评估并全额缴纳国税局认定的应缴税款、罚款和利息。然而,这项政策忽略了纳税人仍然保留其权利的事实。 缴纳不超过正确税额的权利 国税局的税务人员并非总是正确的。目前,纳税人的选择要么接受错误的法律立场,要么退出该计划——这简直是“霍布森选择”。允许纳税人前往独立申诉办公室将是保护自愿退税计划 (VDP) 中纳税人权利的第一步。此外,允许灵活的付款方式将使那些希望主动解决不合规问题但无法全额缴税的纳税人能够参与该计划,并提高整体的纳税合规性。因此,我不会放弃这些建议。我将继续倡导国税局重新考虑全额缴税要求,并允许参与者享有申诉权,从而消除“霍布森选择”。
我赞赏美国国税局采纳我的建议,取消“故意”复选框,并收集通过自愿退税计划 (VDP) 征收金额的数据。这对纳税人和该计划来说都是好消息。然而,尽管美国国税局愿意审查 VDP 令人鼓舞,但其拒绝在审查中考虑该计划的某些关键要素,包括罚款结构、上诉机会和支付灵活性,这引发了人们对审查“全面性”的担忧。如果 VDP 的构建和执行得当,它可能会吸引大量不合规的纳税人,并成为将他们纳入税收体系的有效机制。我鼓励美国国税局全面审查 VDP,以便制定更公平、更有效的计划,并使这些纳税人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