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1:继续倡导美国国税局终止第 61 章国际信息申报处罚的系统评估制度。
活动2:继续与国税局服务范围罚款办公室和纳税人体验办公室会面,讨论将首次减免资格扩大到所有国际信息申报罚款,无论基础申报表是否延迟提交。
活动3:主张更新 lRM,要求在评估处罚之前审查合理原因救济请求,当这些请求与延迟提交的国际信息申报表一起提交时,可能会导致处罚。(1 年 3 月 25 日结束)
活动4:与美国国税局合作,讨论在 B 表和相关说明中添加语言的可能性,将外国赠与列为可能需要报告的物品。
活动5:参与服务范围处罚办公室工作组,提出以行政审查代替对国际信息申报表 (IIR) 处罚的系统评估,并为纳税人制定更有效的机制,通过说明合理原因、及时申报的证明或在评估前申请首次减免行政救济来减轻 IIR 处罚。
活动6:提议并参与新的 TAS-IRS 工作组,探索一种无民事处罚版本的拖欠国际信息申报表提交程序,根据该程序,未受到审计且没有收入需要报告的纳税人可以前来提交拖欠信息申报表,并在未来几年保持合规以避免受到处罚。
活动更新
活动1:TAS 倡导更公平地管理第 61 章国际信息申报 (IIR) 罚款,寻求终止美国国税局对这些罚款的系统性(自动)评估,以便纳税人可以在评估之前提出异议,并将首次减免 (FTA) 救济扩大到 IIR 罚款。
活动2TAS 更新了公共指导意见,在 2025 年提交给国会的年度报告中提出了这个问题,并在 2026 年的《紫色手册》中提出了一项立法修正方案。
活动3:主张更新 lRM,要求在评估处罚之前审查合理原因救济请求,当这些请求与延迟提交的国际信息申报表一起提交时,可能会导致处罚。(1 年 3 月 25 日结束)
活动42024年10月24日,美国国税局公布了政策变更。由于政策变更,税务援助服务处撤回了申请。建议关闭此活动。
活动5美国国税局 (IRS) 将逐步推行首次减免 (FTA) 自动化,系统性地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 2026 年 01 月 01 日之后到期的纳税申报表中应用 FTA。24 年 10 月 24 日,IRS 宣布,如果纳税申报表附有合理理由 (RC) 声明且该声明被接受,则将停止对逾期提交的 3520 表(《与外国信托的交易和特定外国赠与的年度申报表》第四部分)和 3520-A 表(《美国所有者外国信托的年度申报表》)进行自动评估罚款。税务援助服务处 (TAS) 继续与全系统罚款办公室合作,提议以行政复议代替对国际信息申报表 (IIR) 罚款的系统性评估。其目标是通过在评估前提供合理理由、证明按时提交或应用首次减免行政救济,来制定更有效的 IIR 罚款制度。建议结束此项工作。
不营业 活动62024年10月,税务援助服务处 (TAS) 与税务局处罚办公室会面,并继续倡导制定免除民事处罚的国际信息申报逾期提交程序。国家纳税人权益倡导官 (NTA) 在其2024年提交国会的年度报告中,将“民事处罚管理”列为纳税人面临的十大最严重问题 (MSP) 之一。NTA 建议美国国税局 (IRS) 考虑设立自愿披露计划,以鼓励纳税人自愿遵守相关规定。建议结束此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