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美国政府的官方网站-官方语言:英语 .
热门搜索词:

MSP #6:记录访问

纳税人向美国国税局提出的行政记录请求面临延误和回复不足的问题

TAS 建议和 IRS 回应

1
1.

TAS 建议 #6-1

实施更有效的技术和自动化工具,以改进编辑和文档审核。 应实施有效的软件或自动化流程,以减少审核文件的人工劳动,并更好地解释删减和保留的内容。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本财年,美国国税局 (IRS) 正在实施新技术和自动化工具,以改进信息编辑和文件审查流程。国税局正在利用机器人流程自动化 (RPA) 技术等手段,协助创建案件,并采用先进的“搜索和查找”技术进行记录编辑。此外,国税局还在 FOIAXpress 系统中推出了一款协作工具,该工具增强了系统功能,提供了一个协作环境,用于请求共享、审查和编辑文件,包括记录被扣留原因的说明。这显著提升了《信息自由法》(FOIA) 的工作流程,同时消除了耗时的手动步骤,从而在整个 FOIA 生命周期中促进了沟通、效率和记录交付的改进。

纠正措施:本财年,美国国税局 (IRS) 正在实施新技术和自动化工具,以改进信息编辑和文件审查流程。国税局正在利用机器人流程自动化 (RPA) 技术等手段,协助创建案件,并采用先进的“搜索和查找”技术进行记录编辑。此外,国税局还在 FOIAXpress 系统中推出了一款协作工具,该工具增强了系统功能,提供了一个协作环境,用于请求共享、审查和编辑文件,包括记录被扣留原因的说明。这显著提升了《信息自由法》(FOIA) 的工作流程,同时消除了耗时的手动步骤,从而在整个 FOIA 生命周期中促进了沟通、效率和记录交付的改进。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TAS赞赏美国国税局致力于实施新技术和自动化工具,以改进信息编辑和文件审核流程。在采用新技术时,国税局应确保这些工具能够改善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士的利益,而不仅仅是提高内部处理效率。TAS鼓励国税局跟踪并分享新流程是否能够缩短响应时间、改进对信息编辑和扣留记录的解释、减少重复或后续请求,以及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知情权和公平公正的税收制度。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采用

营业或关门: 可选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09/30/2026

2
2.

TAS 建议 #6-2

设立一个《信息自由法》(FOIA)响应小组,代表国税局员工在信息自由法请求与其自身工作相关时进行检索。当《信息自由法》申请并非第一人称申请,且所寻求的记录与美国国税局(IRS)雇员(例如国税局高管)相关时,应由一个中立的记录专家团队代表该雇员进行检索。这些记录专家应熟悉相关记录和适用的特权规则,了解该雇员所在业务部门的案件管理系统和记录类型,并具备检索、查找和准备相关记录所需的技术专长。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美国国税局目前已实施与此建议相符的现有做法,并被许多国税局业务部门采用。每个业务部门可根据其对记录、系统和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自行决定由谁来执行搜索工作,从而确保能够充分搜索、定位和准备相关记录。这既满足了《信息自由法》中“合理搜索”的要求,又符合《信息自由法》、隐私法和信息披露法的相关规定。

每位《信息自由法》申请人均被告知有权通过行政申诉和/或司法救济来裁决争议事项(包括《信息自由法》搜索),并可联系美国国税局《信息自由法》公共联络员和/或政府信息服务办公室 (OGIS)。

纠正措施: 美国国税局目前已实施与此建议相符的现有做法,并被许多国税局业务部门采用。每个业务部门可根据其对记录、系统和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自行决定由谁来执行搜索工作,从而确保能够充分搜索、定位和准备相关记录。这既满足了《信息自由法》中“合理搜索”的要求,又符合《信息自由法》、隐私法和信息披露法的相关规定。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TAS仍然担心,国税局分散式的处理方式未能充分解决本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尽管一些业务部门可能已有开展检索工作的惯例,但让各业务部门自行决定由谁来检索相关记录,可能会导致做法不一致。这也使得国税局员工在缺乏足够支持的情况下,难以应对《信息自由法》的检索义务、特权问题、案件管理系统以及文件准备工作。公共政策法律事务部(PGLD)(或国税局内部其他合适的部门)应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帮助各业务部门建立和培训中立且专业的检索团队,并确保员工了解可用的资源以及开展充分检索所需的步骤。此外,虽然申请人可以选择行政申诉、司法途径、公共联络或向政府信息服务办公室(OGIS)寻求帮助,但这些补救措施可能耗时费力且成本高昂。国税局不应依赖申请人逐案执行充分的检索工作;而应建立一个更加一致、负责的流程,确保《信息自由法》申请从一开始就得到妥善处理。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3
3.

TAS 建议 #6-3

解决身份验证障碍并继续改进《信息自由法》在线门户网站美国国税局应主动识别并解决阻碍用户访问《信息自由法》在线门户网站的身份验证障碍,进行必要的修复以确保所有用户都能访问该网站,并考虑开发专门针对代表纳税人提交申请的税务专业人士的功能。国税局应定期征求并采纳用户反馈,以识别长期存在的问题并优先考虑有意义的改进措施。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美国国税局已制定符合此项建议的程序和协议。任何使用国税局在线门户网站“公共访问链接”(PAL)提交信息自由法案(FOIA)申请和/或检索相关记录的申请人,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包括身份验证障碍),均可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国税局以获得及时解决。此外,国税局会监控和分析系统优化情况,包括用户遇到的模式或系统性问题,并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必要时还会与供应商合作。目前,国税局尚未发现任何与FOIA用户身份验证或访问相关的问题或障碍。

纠正措施: 美国国税局已制定符合此项建议的程序和协议。任何使用国税局在线门户网站“公共访问链接”(PAL)提交信息自由法案(FOIA)申请和/或检索相关记录的申请人,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包括身份验证障碍),均可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国税局以获得及时解决。此外,国税局会监控和分析系统优化情况,包括用户遇到的模式或系统性问题,并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必要时还会与供应商合作。目前,国税局尚未发现任何与FOIA用户身份验证或访问相关的问题或障碍。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税务援助服务处 (TAS) 对美国国税局 (IRS) 声称其并不知晓《信息自由法》(FOIA) 在线门户网站存在身份验证或访问障碍的说法表示担忧,尤其是在税务从业人员已向 TAS 反映这些问题反复出现的情况下。如果 IRS 现有的反馈渠道未能反映出这些问题,则 IRS 应评估这些渠道对于遇到门户网站访问困难的纳税人和代理人而言是否足够清晰、便捷和有效。TAS 鼓励 IRS 主动调查已报告的身份验证障碍,定期征求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士的反馈意见,并利用这些反馈意见优先改进门户网站,包括为代表纳税人提交申请的代理人量身定制的功能。IRS 不应将内部未发现问题视为障碍不存在的证据;相反,它应确保其流程能够发现并解决这些问题。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4
4.

TAS 建议 #6-4

发布标准或默认文档请求示例。 美国国税局应制定并公开清晰易懂的指南,明确纳税人常见的文件请求类型,包括标准类别和请求示例。提供这些示例将有助于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士提交更精准的请求,减少处理延误,并提高《信息自由法》请求的效率和准确性。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美国国税局目前在IRS.gov网站的《信息自由法》(FOIA)专区评估并发布所需信息。IRS.gov网站包含大量关于纳税人如何获取其税务记录的信息,包括现有的数字渠道,例如个人在线账户(IOLA)、企业税务账户(BTA)或税务专业人士使用的Tax Pro账户——这些渠道为个人和企业纳税人提供退税状态、税务记录、付款和通知的查询权限,也方便税务专业人士查看授权委托书和纳税人信息。此外,美国国税局还拥有一个内容丰富的FOIA资料库,其中保存着公众经常查阅的记录。

此外,IRS.gov 网站上的《信息自由法》(FOIA) 专区列出了纳税人最常索取的文档,并提供了如何正确获取这些记录的指南,无论您是直接通过税务局还是通过《信息自由法》获取。这些公开页面解释了如何提交《信息自由法》申请、申请要求、各类申请人的说明、费用以及可获得的豁免。该专区还提供了提交《信息自由法》申请的建议措辞和信函样本。

必须先完成 IRS 劳动力重组工作并建立新的组织结构,然后才能制定有效的计划来减少合规运营中代理或空缺的 SES 职位数量。

纠正措施: 美国国税局目前在IRS.gov网站的《信息自由法》(FOIA)专区评估并发布所需信息。IRS.gov网站包含大量关于纳税人如何获取其税务记录的信息,包括现有的数字渠道,例如个人在线账户(IOLA)、企业税务账户(BTA)或税务专业人士使用的Tax Pro账户——这些渠道为个人和企业纳税人提供退税状态、税务记录、付款和通知的查询权限,也方便税务专业人士查看授权委托书和纳税人信息。此外,美国国税局还拥有一个内容丰富的FOIA资料库,其中保存着公众经常查阅的记录。

此外,IRS.gov 网站上的《信息自由法》(FOIA) 专区列出了纳税人最常索取的文档,并提供了如何正确获取这些记录的指南,无论您是直接通过税务局还是通过《信息自由法》获取。这些公开页面解释了如何提交《信息自由法》申请、申请要求、各类申请人的说明、费用以及可获得的豁免。该专区还提供了提交《信息自由法》申请的建议措辞和信函样本。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税务援助协会 (TAS) 赞赏美国国税局 (IRS) 在 IRS.gov 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纳税人如何获取记录和提交《信息自由法》(FOIA) 申请的信息。然而,税务专业人士向 TAS 反馈,如果能提供更清晰的标准或默认文件申请示例,将会更有帮助。这表明,现有的指南可能不够清晰易懂,也不够实用。如果纳税人及其代理人无法轻松找到信息或确定如何将其应用于自身情况,那么 IRS.gov 网站上的信息就无法真正帮助纳税人或改进 FOIA 的处理流程。TAS 鼓励 IRS 从用户的角度审查其当前的 FOIA 网页,改进示例申请语句的组织结构和简明易懂的表达方式,并考虑提供更多针对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士最常查询的记录的示例。更清晰、更易于理解的指南将有助于申请人提交更精准的申请,并减少纳税人和 IRS 不必要的延误和负担。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5
5.

TAS 建议 #6-5

在缩小信息自由法案请求范围之前,必须获得明确同意。 对于第一人称请求,只有在请求者明确同意缩小请求范围的情况下,才应缩小请求范围,并且不要将未收到回复视为同意。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美国国税局已制定相关政策和《内部收入手册》,体现了建议中所述的原则。确定每项请求的范围需要根据请求中提供的信息做出合理的解释。国税局将在适用情况下继续与请求者确认此解释。重新调整请求范围时,仍需获得请求者的明确同意。国税局将继续评估各项政策,以确保其保持有效并符合《信息自由法》、隐私法和披露法。

纠正措施: 美国国税局已制定相关政策和《内部收入手册》,体现了建议中所述的原则。确定每项请求的范围需要根据请求中提供的信息做出合理的解释。国税局将在适用情况下继续与请求者确认此解释。重新调整请求范围时,仍需获得请求者的明确同意。国税局将继续评估各项政策,以确保其保持有效并符合《信息自由法》、隐私法和披露法。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尽管回应表明国税局承诺在重新调整信息自由法案(FOIA)申请范围时会征得申请人的明确同意,但税务援助服务处(TAS)仍然担心,在实践中,除非申请人在短时间内明确反对,否则国税局的一些信函似乎默认会缩小申请范围,包括排除纳税人提供的文件和某些信函。税务专业人士反映,他们很难联系到国税局信息披露部门的员工来对这些限制提出异议,这意味着申请范围可能在没有任何有效沟通或实际同意的情况下被缩小。虽然这种做法可能从国税局的角度来看提高了效率,但它可能会剥夺纳税人及其代表获取所需记录的权利,从而影响他们对国税局立场的理解。国税局应确保其程序要求在缩小第一人称申请范围之前获得申请人的明确同意,并且不应将申请人的沉默(尤其是在存在沟通障碍的情况下)视为同意限制申请范围。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6
6.

TAS 建议 #6-6

免除低收入纳税人查询记录的用户费用。 为申请纳税申报表和其他纳税人记录的低收入纳税人设立费用豁免,包括通过 4506 表格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纳税人记录申请(如适用)。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与纳税人记录查询(包括通过4506表格提交的查询)相关的用户费用,是根据联邦成本回收要求和适用的财政部指南制定的。这些费用旨在部分抵消提供此类服务的行政成本。目前的收费仅能收回项目总成本的一小部分,而对特定人群免除费用将进一步降低成本回收,并需要额外的资源来支持项目运营。

美国国税局还为纳税人提供了多种免费获取税务信息的途径。纳税人可以通过国税局在线账户、获取成绩单服务或邮寄方式免费获取各种税务记录,包括纳税申报表记录、账户记录、工资和收入记录以及账户账簿记录。这些途径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即可提供通常所需的大部分信息。

虽然美国国税局承认收费可能会给部分纳税人(包括低收入人群)带来负担,但任何收费结构的调整都必须在更广泛的法律法规、预算考量和政府整体收费政策框架内进行评估。目前,美国国税局暂无计划对纳税人记录查询申请免除费用。

纠正措施: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TAS 鼓励美国国税局评估其免费替代方案是否能充分满足低收入纳税人及其代理人的实际需求。当纳税人需要免费替代方案无法提供的纳税申报表或其他记录副本时,用户费用可能会对低收入纳税人以及服务多位低收入客户的代理人构成实质性障碍。虽然通过收费收回成本是一个合理的目标,但增加收入的努力不应超过无力支付的纳税人所承受的负担。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7
7.

TAS 建议 #6-7

在 IRS.gov 上维护和扩展“常用查询记录”。 美国国税局应定期更新和扩充 IRS.gov 网站上的常用查询记录清单,以确保其反映当前纳税人的需求和常用查询材料,并在 IRM 中提供明确的指导,指示员工如何识别、分类和主动发布此类记录。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美国国税局目前维护着一个完善的《信息自由法》资料库,其中保存着经常被请求查阅的记录,供公众查阅,符合《信息自由法》主动披露的要求。此外,首席信息自由法官员报告每年发布,重点介绍国税局每个财政年度的“主动披露”情况。国税局还致力于在全局范围内改进“主动披露”,定期向所有国税局员工发布更新的《信息自由法义务和透明度备忘录》,提醒他们主动披露信息的责任,以及在无需提交信息自由法申请的情况下,直接向有权获取该信息的请求者发布信息。《内部收入手册》中也包含了主动披露指南以及其他资源,供国税局员工在IRS.gov网站上发布记录时参考。国税局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大多数信息自由法申请主要涉及受《美国法典》第26篇第6103条保护的记录。这些记录依法必须受到保护,不能主动披露。

纠正措施: 美国国税局目前维护着一个完善的《信息自由法》资料库,其中保存着经常被请求查阅的记录,供公众查阅,符合《信息自由法》主动披露的要求。此外,首席信息自由法官员报告每年发布,重点介绍国税局每个财政年度的“主动披露”情况。国税局还致力于在全局范围内改进“主动披露”,定期向所有国税局员工发布更新的《信息自由法义务和透明度备忘录》,提醒他们主动披露信息的责任,以及在无需提交信息自由法申请的情况下,直接向有权获取该信息的请求者发布信息。《内部收入手册》中也包含了主动披露指南以及其他资源,供国税局员工在IRS.gov网站上发布记录时参考。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美国国税局不应将遵守《信息自由法》主动披露要求的基本要求视为最终目标;它应努力使《信息自由法》资料库成为一个有效的工具,减少不必要的请求并改善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信息自由法》资料库中“常用记录”部分包含许多过时的条目,国税局可以通过链接到最新资料轻松更新这些条目。税务援助服务处 (TAS) 继续鼓励国税局定期审查和更新其常用记录,包括更正过时的链接或资料,并提供清晰的《信息资源手册》(IRM) 指南,以识别和发布重复请求的记录。尽管《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 6103 条限制了国税局可以公开披露的内容,但该限制不应阻止国税局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主动发布已适当审查并经过编辑以向非自身信息请求者披露的记录。更积极主动、以用户为中心的做法将提高透明度,减少重复的《信息自由法》请求,并更好地支持纳税人。 知情权和获得优质服务的权利.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8
8.

TAS 建议 #6-8

制定衡量“直接响应”有效性的指标,并推动改进。 美国国税局应建立并定期审查“直接回复”系统的绩效指标,包括使用率、处理时间和纳税​​人满意度。这些指标应用于发现差距、确定改进优先级,并评估如何通过改进“直接回复”系统来减少针对相同信息的重复信息自由法案(FOIA)申请。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目前,美国国税局(IRS)在部分业务部门收集并评估“直接回复”(Respond Directly)系统的指标。虽然国税局已在使用指标来衡量处理速度,但它将考虑建立相关程序来追踪使用率,并寻求从更多业务部门收集指标。然而,国税局不同意建立纳税人满意度指标,因为成本将超过任何收益。

纠正措施: 目前,美国国税局在部分业务部门收集并评估“直接回复”工具的相关指标。虽然国税局已在使用指标来衡量处理速度,但它将考虑建立相关程序来追踪使用率,并寻求从更多业务部门收集指标。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TAS 感谢美国国税局同意考虑扩大“直接回复”指标的适用范围,并欣慰地看到一些业务部门已经开始收集和评估处理时间数据。在准备提交国会的年度报告期间,TAS 曾遇到从美国国税局获取此类数据的困难,多个业务部门表示 TAS 所要求的信息并未被追踪。美国国税局应确保所有相关业务部门都了解这些数据的存在,以及持续追踪这些数据的重要性。使用率、处理时间和结果等指标可以帮助美国国税局确定哪些纳税人能够直接收到记录,以及哪些环节存在信息缺口,导致不必要的《信息自由法》申请。尽管 TAS 理解美国国税局对纳税人满意度指标成本的担忧,但美国国税局仍应关注“直接回复”是否真正满足了纳税人的需求。只有当纳税人及其代理人能够及时有效地收到正确的记录时,更快的内部处理速度才具有价值。更加一致且以结果为导向的衡量流程将有助于美国国税局改善记录获取途径,减少重复的《信息自由法》请求,并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知情权和获得优质服务的权利。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部分采用

营业或关门: 可选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09/3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