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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P #5:纳税人权利法案 (TBOR)

美国国税局必须加大力度将 TBOR 纳入其运营

TAS 建议和 IRS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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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议 #5-1

向编写培训材料、内部指导和信函的员工发布服务范围和运营部门范围的指导,其中包含有关如何将 TBOR 纳入这些材料的详细说明。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HCO 将起草临时指导并修改 IRM 6.410.1,以根据需要在 IRS 课程的前言部分添加 TBOR,将 TBOR 链接纳入新经理入职培训,并更新领导力培训前言部分以包括 TBOR,因为有资源和资金可用。

IRS 员工拥有一套广泛的 IRM 指南、工具、工作辅助工具和自动化系统,以确保他们为客户提供完整、准确和一致的服务。纳税人权利融入这些各种工具中。我们目前在更新或起草 IRM、培训材料、其他内部指南和信函程序时考虑并纳入 TBOR。IRM 更新过程受 TAS 审查,并且 TBOR 考虑因素不断得到评估。此外,OTC 与职能业务所有者、首席法律顾问、TAS 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密切合作,以改进信函产品的技术内容和清晰度,确保纳税人清楚地了解他们的义务和权利。

例如,收集作者与 TAS 员工合作修订了 IRM 5.11.2.3.1.4 关于免除征税和经济困难的规定。IRM 该部分第 (6) 段讨论了纳税人对税务官员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权利,即财务分析不支持全面免除征税,并且还要求员工参考 IRM 关于转介 TAS 的规定。SB/SE 考试领域和校​​园政策正在修订 IRM 4.10.1,概述和基本考官职责,以包括与 TBOR 下的纳税人权利以及 1998 年 IRS 重组和改革法案、国内税收法典和 IRS 政策相关的增强内容。

同样,上诉部门已通知其 IRM 作者需要纳入 TBOR,并在 IRM 8.1.1.1《完成上诉任务》中纳入额外指导,以确保上诉员工按照《纳税人权利法案》第 5170 号出版物中所述的 TBOR 行事,从而考虑抗议案件、召开会议和协商和解。IRM 8.1.1.1 中的指导为上诉 IRM 作者提供了一个示例,说明如何根据需要将 TBOR 纳入其他 IRM 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TBOR 中所包含的权利一直是 LB&I 活动流程发展的基石。公平和诚信是活动流程的基础,也是 LB&I 对所有纳税人实施执法流程的方式。活动流程将确保纳税人享有优质、公平和公正的税收制度,并满足纳税人的知情权,这得益于活动流程的“综合反馈回路”,LB&I 可以在评估活动时收到来自一线审查员和从业人员的反馈。此外,LB&I 打算公开每一项活动,前提是这样做不会损害税务管理。

更新:为响应此建议,HCO 于 2018 年 5 月发布了临时指南(附件),该指南符合 TAS MSP 建议 1-6.410.1(在服务范围和运营部门范围内向编写培训材料、内部指南和信函的员工发布指南,并详细说明如何将 TBOR 纳入这些材料。)。发布此临时指南后不久,我们向服务范围的学习和教育社区提供了一份指南副本。包含该指南的 IRM XNUMX 正处于最后打包阶段,等待人力资本官审核和批准。

纠正措施: HCO 将起草临时指导并修改 IRM 6.410.1,以根据需要在 IRS 课程的前言部分添加 TBOR,将 TBOR 链接纳入新经理入职培训,并更新领导力培训前言部分以包括 TBOR,因为有资源和资金可用。

实施日期:

  • 临时指导 – 2018 年 XNUMX 月
  • IRM 修订 – 2018 年 XNUMX 月
  • 新经理入职培训 – 添加 TBOR 作为链接 – 2016 年 XNUMX 月
  • 领导团队 – 在重新设计的课程材料中添加 TBOR Front Matter – 2017 年 XNUMX 月
  • 随着领导力课程的更新或重新设计,实施其他变革——正在进行中

更新:包含该指南的 IRM 6.410.1 正处于最后的打包阶段,等待人力资本官员的审查和批准。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很高兴与 HCO 合作,将必修 TBOR 前言添加到所有 IRS 课程中。将 TBOR 链接纳入新经理入职培训并更新培训以包括 TBOR 前言也将有助于让员工了解 TBOR。

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不同意国税局在起草 IRM 和其他材料时已经考虑了 TBOR。正如最严重的问题中所讨论的那样,TAS 提出了 400 多项建议,要求 IRM 和其他材料包含纳税人权利信息,而国税局采纳了其中不到一半的建议。

尽管上诉部门指示 IRM 作者在起草 IRM 时考虑 TBOR 令人鼓舞,但 IRS 需要确保所有起草培训或内部指导的员工都接受有关如何纳入 TBOR 的培训。大型企业和国际组织 (LB&I) 在其宣传过程中考虑纳税人权利也是积极的,但这部分回应并未涉及该建议,该建议旨在为 IRS 培训和指导材料的作者提供指导。

虽然 IRS 的回复中没有提到,但 TAS 很高兴与 HCO 合作,创建和提供培训课程,将纳税人权利纳入 IRM、IRS 培训材料和信函中。TAS 将与 HCO 和其他 IRS 办公室合作,确保建议所有制作此类材料的员工参加此培训。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部分采用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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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议 #5-2

与 TAS 合作创建关于 TBOR 的年度强制性简报,美国国税局人力资本办公室应将其指定为所有员工的强制性简报。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NTA 建议未按书面形式采纳,但 IRS 已采取行动解决 NTA 提出的问题。IRS 员工拥有一套广泛的 IRM 指导、工具、工作辅助工具和自动化系统,以确保他们为客户提供完整、准确和一致的服务。纳税人权利已融入这些各种工具中。我们目前在更新或起草 IRM、培训材料、其他内部指导和通信程序时考虑并纳入 TBOR。IRM 更新过程受 TAS 审查,并且 TBOR 考虑因素会不断评估。

TBOR 是一系列既有的纳税人权利的汇编,国税局长期以来一直有责任在履行税务管理职责时确保、保护和促进这些权利。国税局员工接受过培训,在与纳税人的日常互动中,遵守这些权利是个人责任。更广泛地说,遵守保护这些权利是管理该机构在税务管理各个方面行动的规则、程序和政策的基础。

针对纳税人权利的员工培训旨在提供有意义的解释,说明纳税人权利如何适用于具体工作技能。优质服务权利的定义可能不会改变,但优质服务权利的要素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或多或少地凸显。例如,将税务代理人的工作与帮助处理纸质报税表的员工的工作进行比较。税务代理人致力于维护对纳税人的公平和公正待遇,而提交处理员工则负责及时高效地处理报税表。税务代理人也必须及时与纳税人互动,但代理人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他们必须使用适合听众理解水平的沟通技巧,与纳税人进行专业、礼貌和准确的口头和书面沟通,倾听并考虑纳税人的观点,并在纳税人告知他们无法全额支付其责任时告知纳税人全部个人影响,例如利息和罚款累积。

美国国税局已为员工量身定制了有关纳税人权利的培训,以确保学习目标与员工的特定工作职能相关且适用。例如,已开发和提供的几门培训课程包括针对工作职责定制的纳税人权利模块。对于自动漏报程序 (AUR),员工接受了旨在解释 10 项基本纳税人权利的培训,此外还解释了如何在处理 AUR 案件时应用这些权利。作为培训的一部分,AUR 员工被提醒引导纳税人访问 AUR 通知网站,查看出版物 5181《邮寄纳税申报表审查》和出版物 1《您作为纳税人的权利》。

同样,担任 IRS 自动收款系统 (ACS) 联络代表的员工也接受了有关如何维护纳税人权利的定制培训。在 2016 财年的继续教育课程中,ACS 员工被提醒有责任向纳税人或授权人解释申诉流程,并认识到,当纳税人表示不同意 ACS 提议或计划的行动时,应告知他们上诉的权利。ACS 培训课程旨在确保员工能够成功识别、处理和解决 IRM 5.19.8《收款申诉权利》中概述的与申诉流程有关的问题。

此外,在上诉领域,上诉部门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确保纳税人了解他们有权上诉,并继续参与多项外部沟通工作。公开的上诉政策常见问题解答已修订并发布在 irs.gov 上。出版物 5 正在修订以包括《权利法案》。此外,在 irs.gov 上,有一个名为“您能从上诉中期待什么?”的链接,其中解释了我们的承诺、纳税人责任和一般时间表。上诉部门更新了解释征收替代方案的视频,并在 2016 年全国税务论坛上发表了演讲,以帮助从业者了解成功上诉所需的条件。

纳税人权利培训也已纳入国税局领导层课程。人力资本办公室已开始对所有国税局领导层培训计划进行重大修订,并正在考虑如何将 TBOR 纳入培训材料。总之,遵守纳税人权利是国税局的责任,国税局将继续通过培训员工了解这些权利在其具体工作中的应用,确保这些权利得到保护。

纠正措施: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与 IRS 对上一个问题的回答类似,IRS 未提及其在实现该建议方面的进展和与 TAS 的合作。TAS 在 2017 年初一直与 HCO 合作,计划为所有 IRS 员工提供关于 TBOR 的强制性简报,并将在 2018 财年培训周期中提供。目前尚不清楚 IRS 为什么不将此建议归类为已采纳,因为 IRS 和 TAS 目前正在努力完成该建议。

国税局的回应侧重于为不同职位和计划的员工提供量身定制的纳税人权利培训。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同意这种量身定制的培训很有价值,并很高兴了解国税局如何更新其在这方面的培训。然而,量身定制的纳税人权利培训的必要性并不意味着消除对所有员工进行强制性简报的必要性。与这一最严重问题相关的文献综述发现,成功的必要条件是将 TBOR 融入国税局的文化和做事方式。即将举行的年度简报会将提醒员工注意 TBOR 及其维护它的责任。这将有助于在员工之间建立共同的思维方式,并强化 TBOR 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实施强制性的 TBOR 简报还将帮助国税局履行其法定职责,确保员工熟悉 TBOR 并按照其行事。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采用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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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议 #5-3

设立一个由国税局局长颁发的奖项,以表彰在支持纳税人权利和 TBOR 方面取得的特殊成就。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现行的 IRS 局长奖涵盖“体现 IRS 价值观、致力于战略目标、其成就对税务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团队领导和团队成员”,这已经为表彰在支持纳税人权利和纳税人权利法案 (TBOR) 方面取得特殊成就的 IRS 员工提供了途径。在我们审查和修改此奖项以及 IRS 的其他现有奖项时,我们将进行任何必要的更改,以确保我们表彰纳税人服务领域的特殊成就。

纠正措施: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尽管目前的奖励结构允许奖励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员工,但国税局局长奖似乎更侧重于实现战略目标和产生影响,而不是保护纳税人权利。在某些情况下,奖励对象可以是对机构产生重大财政影响但采取侵犯纳税人权利行动的员工。专门设立纳税人权利奖向员工传达了这样的信息:国税局重视其对 TBOR 的承诺。国税局的回应似乎将纳税人权利等同于纳税人服务。尽管优质服务权是十项纳税人权利之一,但它肯定不包括 TBOR。奖励应该表彰与十项权利相关的广泛成就,而不仅仅是纳税人服务。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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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议 #5-4

要求各运营部门和职能部门根据与每项措施相关的 TBOR 权利报告其绩效测量和质量测量结果。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尊重纳税人的权利一直是 IRS 的首要任务,TBOR 中包含的权利反映在当前的流程和计划中。例如,国家质量审查系统 (NQRS) 和嵌入式质量审查系统 (EQRS) 记录员工绩效。质量衡量标准与直接与 TP 权利相关的众多属性相一致,例如披露、隐私、第三方代表、收集流程、考试程序、罚款/利息、法规和上诉权利,总体期望是客户收到礼貌、专业、及时、准确以及完整和一致的答复。此外,每个质量属性都与特定的关键工作要素 (CJE) 相一致,以确保管理评审 (EQRS) 被纳入员工绩效评估。质量结果定期与内部管理层共享,以确定成功和改进机会。高管级别的总结,例如业务绩效评估 (BPR),确定了与 TBOR 特别相关的质量改进计划和行动。

此外,TBOR 本质上与收集和检查中的质量指标相关。例如,SBSE 考试的质量指标(属性)为我们的员工提供了组织期望,涵盖了考试过程的所有阶段 - 从规划到结束。TBOR 是每个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权利被纳入质量属性。例如,纳税人“挑战 IRS 的立场并被倾听”的权利涵盖了考试过程的多个方面 - 从期望审查员在案件发展过程中考虑和评估纳税人的立场并解决其优缺点(正确解释/应用法律质量属性)到纳税人收到及时回复(在时间跨度质量属性内涵盖)并获知考试过程中的任何延误(纳税人权利质量属性)。最后,TBOR 中所包含的权利一直是 LB&I 活动流程发展的基石。公平和诚信是活动流程的基础,也是 LB&I 对所有纳税人实施执法流程的方式。LB&I 员工应以专业的方式与每位纳税人和税务从业人员互动。这种专业精神是 LB&I 客户满意度绩效衡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活动流程将确保纳税人拥有优质、公平和公正的税收制度,并满足纳税人的知情权,这得益于活动流程的“综合反馈回路”,LB&I 可以在评估活动时收到来自一线审查员和从业人员的反馈。此外,LB&I 打算公开每项活动,前提是这样做不会损害税务管理。通过沟通、分析反馈、提供优质服务以及在工作量选择中采用客观标准,LB&I 将解决客户满意度绩效衡量标准。

纠正措施: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美国国税局的回应详细说明了各种国税局措施与特定纳税人权利的关系,这是实施该建议的第一步。如最严重的问题中所述,将各种属性或措施与纳税人权利相结合的做法对于了解这些措施如何支持特定权利很有价值。美国国税局应更进一步,以将期望的员工行动与特定权利联系起来的方式报告其绩效和质量结果。这种做法将提高员工对 TBOR 的认识,并使员工在与纳税人互动或处理纳税人案件时有责任遵守 TBOR。如果不将这些措施联系起来并根据相关权利报告结果,美国国税局就错失了衡量其是否真正遵守《国内税收法》第 7803(a) (3) 条的机会,该条要求专员确保员工熟悉并按照纳税人权利行事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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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议 #5-5

更新 IRS 制定 CJE 的指导,指导员工将 TBOR 纳入所有职位的 CJE 中。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无需更新 IRS 制定关键工作要素指南以纳入 TBOR,因为此要求目前已包含在适用于所有员工的 IRS 留任标准中。该标准内容如下:“公平公正对待纳税人留任标准评级 - 与现任官员的官方职责相一致,公平公正地执行税法,保护纳税人权利,并以诚实、正直和尊重的态度道德地对待他们。”

在适用的情况下,TBOR 可以纳入员工 CJE 的各方面内容中。

纠正措施: 美国国税局 (IRS) 继续探索提高误报率 (FDR) 的方法,TAS 将其称为误报率 (FPR)。我们寻求美国国税局内部利益相关者、外部供应商、州政府合作伙伴和报税行业的反馈。美国国税局 (IRS) 力求在保护收入和改善纳税人体验之间取得平衡,并将继续与内部和外部合作伙伴合作并发展合作伙伴关系。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尽管《公平公正对待纳税人标准》考虑了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但单一的、包罗万象的标准不足以衡量员工如何根据 TBOR 采取行动。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能会持续采取行动来保护一项权利,例如,员工在致电时验证纳税人的身份以保护保密权。但是,员工也可能持续侵犯另一项权利,例如,质疑 IRS 立场的权利,并通过在检查中不考虑文件来获得倾听的权利。单一的 CJE 衡量遵守所有纳税人权利以及其他项目的情况是不够的。将 TBOR 纳入整个 CJE 将使员工和管理人员了解具体行动与特定纳税人权利的关系。它还将使 IRS 更好地衡量其在确保员工熟悉并按照纳税人权利行事方面的成功。经理们将能够看到哪些权利得到了维护,以及员工在认识其他权利方面需要改进的地方。如果不提供将 TBOR 纳入 CJE 的指导,IRS 可能只会以零碎的方式纳入 TBOR,而一些 CJE 甚至完全缺乏 TBOR 信息。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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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 建议 #5-6

向所有未来状态团队提供高层领导的指示,让他们考虑 TBOR 来制定未来状态计划,并记录未来状态计划如何影响纳税人权利。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TBOR 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是未来状态工作组在制定计划和相关业务案例时需要考虑的标准。该标准以 OMB E-300 指南为蓝本,适用于所有机构投资,其中 TBOR 被指定为 IRS 和我们服务的纳税人所独有的。

建立并分发了考虑到 TBOR 因素的业务案例开发标准。已实施(2017 年 XNUMX 月)。

纠正措施: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尽管 TBOR 被纳入制定计划和相关业务案例时要考虑的标准,但 IRS 在制定计划时是否充分考虑了 TBOR 尚不明确。因此,有必要记录“未来状态”计划如何影响纳税人权利。首先,这些记录将通过展示 IRS 实际上如何考虑纳税人权利来追究 IRS 的责任。其次,它将为 IRS 政策制定者提供宝贵的记录,这些政策制定者随后会重新审视和重新评估“未来状态”计划。了解最初的决定对纳税人权利产生了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将有助于这些政策制定者评估是否以及如何进行更改。正如在与最严重问题相关的文献综述中多处讨论的那样,领导层有必要表明其对纳税人宪章的承诺并确保员工了解这一点。在这里,IRS 可以通过向所有“未来状态”团队提供高层领导的指导来实现这一点,指导内容包括考虑 TBOR 的重要性以及在“未来状态”计划中包含纳税人权利信息。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