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P #20:国税局收税效率
美国国税局未能准确输入所有付款的指定付款代码,这损害了其评估哪些行动最有效地产生付款的能力
美国国税局未能准确输入所有付款的指定付款代码,这损害了其评估哪些行动最有效地产生付款的能力
修改 IRM 指南和锁箱收据指南,要求在所有欠款余额中输入特定的 DPC。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美国国税局通过其保险箱接收纳税人的特定类型付款。其中 94% 的付款不需要 DPC 代码。这些付款包括随纳税申报表或预估税付款 (71%) 和分期付款协议 (IA) 付款 (23%)。对于 IA 付款,美国国税局主文件系统会对这些账户进行扫描,并通过完全自动化的流程使用分期付款协议付款信息更新重新设计的收入会计控制系统 (RRACS)。其余 6% 的保险箱付款系统会分配 DPC 代码。这可确保保险箱付款按照财政部规定得到有效处理。
纠正措施: 无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仍然担心,如果没有足够的人员配备,国税局将无法鼓励灵活使用 OIC 计划,而这正是国会在 RRA 98 中想要实现的目标。由于负责这些案件的税务官员已经在进行财务分析以确定 CNC 状态,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认为,在将案件置于 CNC 状态之前灵活地考虑 OIC 可以进一步实现国会的意图并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增加 OIC 员工水平将使纳税人和国税局都能有效地解决案件,并鼓励灵活使用 OIC 计划作为收税替代方案。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无
要求提交处理员工通过定期质量审查来验证付款中是否存在适当的 DPC。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我们同意,正式且持续的质量审查系统对于确保提交处理员工在需要时使用适当的 DPC 至关重要。验证适当的 DPC 已是我们定期质量审查流程的一部分。请参阅叙述性回复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纠正措施: 无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员工培训对于提高对电子支付服务 (ETA) 的认识和教育非常重要。但是,IRM 中的一些具体指导可能会禁止灵活分析纳税人的事实和情况。例如,IRM 第 5.8.11.2.2(4) 条规定,在其他纳税人看来,非困难电子支付服务 (ETA) OIC 不会使纳税人处于比他们履行纳税义务更好的境地。这可能会导致 IRS 员工做出主观判断,因为他们对其他纳税人的态度可能有不同的标准。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认为,应修订该指导意见,以确保鼓励灵活分析纳税人的具体事实和情况,这正是国会的意图。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部分采用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无
对于员工可以在何种情况下使用其他 DPC,提供明确、具体的指导。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虽然每个 IRM 中的确切措辞略有不同,以方便该 IRM 的目标受众,但关于如何正确使用杂项付款 DPC 的具体指导在各个 IRM 之间是一致的。请参阅叙述性回复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纠正措施: 无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认为,使用不同的语言来描述何时应使用杂项代码会让国税局员工感到困惑,并导致代码的应用不一致。未能向员工提供关于何时应使用杂项 DPC 的一致说明会增加误用的风险,并损害 DPC 的可靠性,从而降低其在确定国税局资源将产生最大影响的地方的实用性。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无
实现大多数支付代码的系统输入。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在实施 DPC 的系统应用方面,美国国税局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并非所有收款活动都保存在单个数据库中。美国国税局缺乏资源来开发流程,该流程将对美国国税局使用的各种信息系统进行分析,以系统地将 DPC 分配给付款。此外,DPC 的系统分配可能无法准确识别导致纳税人付款的事件。
纠正措施: 无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对国税局不愿调查设计系统输入付款代码的程序感到失望。如果没有准确的付款编码,国税局就不知道哪些行动(包括通知流和提交 NFTL 等流程)最能成功地让纳税人支付欠款账户。虽然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承认,要记录导致纳税人付款的所有可能原因或行动是不切实际的,但收集比我们今天所做的更多的信息应该是切实可行的。在大多数情况下,DPC 的输入将提供一种跟踪纳税人行为和未来合规性的方法。国税局拒绝实施这一建议,延续了目前的状况,即国税局盲目地应用其广泛的征收权力和
资源,而不是分析准确的信息来确定资金优先事项(即,哪些行动——发送信件、打电话或采取催收行动——将产生最佳投资回报)。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