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P #4:收入保护
由于美国国税局退款前工资核实程序中的“误报”率不断上升,数十万纳税人提交的合法纳税申报表被错误标记,并在收到退款时遭遇严重延误。
由于美国国税局退款前工资核实程序中的“误报”率不断上升,数十万纳税人提交的合法纳税申报表被错误标记,并在收到退款时遭遇严重延误。
在报税季节开始通过模型或过滤器跟踪 IVO 误报率,进行定期的全球审查,并根据与 TPP 类似的每个置信度水平快速调整过滤器、规则和模型。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2016 年 XNUMX 月,RICS 开始单独报告每个退税审查计划非身份盗窃模型的误检率 (FDR) 并记录结果。此信息将定期与纳税人权益服务共享。此外,我们目前正在为 IVO 计划创建基线统计数据,并将单独监控每个欺诈模型的 FDR。
需要澄清的是,我们的非身份盗窃模型报告使用错误检测率指标。错误检测率是误报数除以所选数量。我们认为错误检测率更准确地反映了选择模型的性能。
更新:整个报税季期间,将对 RRP、DDB 和 FRE 中所有过滤器的 FDR 和/或性能进行审查,以监控性能和/或进行必要的更改。IDT 和非 IDT FY17 库存的过滤器的最终审查于 30 年 2016 月 6 日进行。审查了过滤器性能以进行身份盗窃工作,并确定了计划性能。30 月 XNUMX 日,根据 XNUMX 月 XNUMX 日的假设讨论了非身份盗窃选择,并确定了报税季的计划。目前正在对过滤器进行编程,为报税季做准备。
纠正措施: 在 2016 日历年 (CY) 的剩余时间内,IRS 领导层将审查非 IDT 模型的 FDR 指标,并在谨慎的情况下实施年度模型调整,以尽量减少错误检测回报的选择。在 2016 日历年末,业务团队将对欺诈模型性能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在下一个报税季开始时实施的过滤器、规则和模型的大规模改进建议。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对这一新进展感到鼓舞,并赞赏国税局最近承诺开始跟踪非 IDT 模型错误检测率。然而,由于国税局才于 2016 年 XNUMX 月开始跟踪这些数据,因此 TAS 目前无法确定国税局是否能够正确识别导致合法退税冻结比例较高的主要因素,以及国税局在发现过滤器或模型存在问题时将采取的措施。TAS 期待与国税局讨论结果,并建议今后持续合作。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采用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无
为每个流程和过滤器建立目标误报率,并创建一个流程来调整选择率,以使误报率不超过目标水平。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NTA 建议未按书面形式采纳,但 IRS 已采取行动解决 NTA 提出的问题。为每个欺诈模型(“非身份盗窃模型”)设定精确的目标误报率将很难实施,因为特定的 FDR 通常要到报税季开始几个月后才能获得。此外,为检测新出现的欺诈趋势而开发的新模型可能会显示误报率,该误报率可能会超过报税季开始前设定的水平,需要监控和调整。但是,IRS 坚决致力于在增加退税欺诈检测与纳税人负担问题之间取得平衡。我们正在为 IVO 计划创建基线统计数据,并将分别监控每个欺诈模型的误报率。我们将审查总体结果,并在审慎的情况下进行调整,以尽量减少误报的选择,同时继续确保防止欺诈性退税。
纠正措施: 无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2016 年综合拨款法案现在要求 W-2 和 W-3 表格以及报告非雇员薪酬的申报表或报表(例如 1099-MISC 表格)必须在申报表所对应的纳税年度之后的 31 月 31 日或之前提交。通过将截止日期提前至 XNUMX 月 XNUMX 日,国税局将能够在申报季早些时候确认工资和税务信息,并有更多时间实时分析误报率并做出相应调整。
此外,实现更高的误报准确率意味着 IRS 认真对待“实时”过滤器或模型调整。例如,如果出现退税欺诈计划,导致 50% 的误报率,则过滤器或模型未按预期工作。很可能它选择了错误的退税,即选择了合法的退税,而不是欺诈的退税。
如果 IRS 意识到尽量减少纳税人负担和在退税选择过程中保持准确性的重要性,它将致力于实现目标率,这可以作为其员工的理想目标。分阶段实现目标误报率的计划将使 IRS 能够逐步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直到达到目标率。TAS 还建议 IRS 考虑其他行业(例如金融、保险、银行)采取的措施,以尽量减少误报。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部分采用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无
与 TAS 合作实施新的法律要求,即在纳税申报表所涉及的日历年的次年 31 月 XNUMX 日或之前提交与员工工资信息和非员工薪酬相关的纳税申报表和声明。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根据《2016 年综合拨款法案》,自 2 年开始,向 SSA 提交 W-3 和 W-31 表格以及非雇员薪酬的截止日期实际上已提前至 2017 月 15 日。该法案还将某些退款的发放时间推迟至 XNUMX 月 XNUMX 日,以用于退税单上申报的抵免额或多付款。我们正在努力增强 IRS 系统,以便从 SSA 收到的收入信息可以得到处理并立即发布到 IRMF,进而用于系统收入和预扣税核查。我们成立了一个工作组来确定适当的系统和程序需求。我们同意 TAS 应该被纳入这个工作组。
更新:国税局利用第三方文件的早期提交,在 2017 年报税季实施了 PATH ACT。退税审查计划中的系统验证正在使用,早期提交提高了绩效。我们于 11 年 2016 月 XNUMX 日举行的首次工作组会议包括其他业务部门和 TAS,从而促成了协作和合作。
纠正措施: 我们正在努力改进 IRS 系统,以便从 SSA 收到的收入信息能够得到处理并立即发布到 IRMF,进而用于系统性收入和预扣税核查。我们成立了一个工作组来确定适当的系统和程序需求。我们同意 TAS 应该被纳入这个工作组。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很高兴看到国税局正在努力更快地公布工资和税务信息,以便这些信息可用于核实收入和预扣税,从而减少退税延迟和纳税人的负担。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期待加入该工作组。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采用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无
恢复退款前计划执行指导委员会,以协调政策和其他服务范围的流程和业务规则,并将 TAS 纳入指导委员会作为特许投票成员。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美国国税局不打算恢复退款计划前执行指导委员会,因为目前用于审查和批准模型、规则和过滤器变更的运营监督结构已被证明是有效的,既可以对任何拟议的变更进行严格的审议,也有助于促进检测新欺诈模式的创新。
纠正措施: 无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对美国国税局决定不恢复退税前计划执行指导委员会 (ESC) 感到失望。虽然美国国税局可能认为,目前审查和批准模型、规则或过滤器变更的运营监督结构已经足够,但 IWV 计划中持续的高误报率表明情况并非如此。如果没有 ESC,美国国税局就没有足够的能力在服务范围内讨论与欺诈检测数据挖掘规则相关的问题,也没有合适的论坛来讨论过滤器和模型中可能导致有效实时调整的潜在缺陷。正如 2013 年和 2015 年提交给国会的年度报告中所述,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建议美国国税局应恢复退税前计划 ESC,作为美国国税局各职能部门之间交换系统性问题信息和解决这些问题想法的论坛。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无
在业务规则和需求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一个小组委员会,授权其对与税务欺诈检测、解决和预防有关的筛选规则和过滤器进行实时修改,这些修改直接影响 RRP 系统开发;并包括一名 TAS 代表作为该小组委员会的成员。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NTA 建议未按书面形式采纳,但 IRS 已采取行动解决 NTA 提出的问题。目前已建立运营结构,几乎可以实时处理欺诈模型修改。我们将定期向 NTA 提供任何模型修改的概述简报。
纠正措施: 我们已建立了一个运营结构,以近乎实时的方式处理欺诈模型的修改。我们将定期向 NTA 提供模型修改的概述简报。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很高兴看到国税局现在认识到需要在实时环境中解决欺诈模型修改问题。如果实时监控和分析误报数据,国税局可以利用这些数据来改善欺诈预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纳税人的伤害,并节省国税局的资源。然而,在目前的运营结构下,在国税局可以实时更新模型或过滤器的情况下,需要获得业务规则和需求管理 (BRRM) 办公室的批准。BRRM 并不定期开会;因此,任何需要立即关注的“实时”变更请求都必须经过耗时的过程,从而导致更多的退款延迟。
创建一个授权实施筛选规则和过滤器实时修改的子审批小组,将可以更快地解决系统性问题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损害。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无
在 IVO 中创建纳税人呼叫区,其中将包括从 IVO 部门向纳税人拨打的前端外拨验证电话以及接听有关退款的纳税人直接电话。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NTA 建议未按书面形式采纳,但 IRS 已采取行动解决 NTA 提出的问题。IVO 目前通过电话联系雇主,以核实纳税人申报表上申报的收入。IRS 会向纳税人发送一封信函/通知,告知他们由于可能正在进行第三方验证,退款发放会延迟,并提供此审查可能需要的适当时间范围。免费电话助理会指导如何接听与此流程相关的电话;因此,在 IVO 内直接与纳税人通话不会提供更多信息以加快解决问题。我们正在审查 IVO 端到端流程,以确定是否有机会提高效率或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审查将确保生成适当的通知/信函,让纳税人随时了解情况,并确保及时发放退款(如适用)。将信息申报截止日期提前至 31 月 XNUMX 日的立法将使 IRS 能够利用数据完成对收入和预扣税的系统验证,从而减少退税延迟和纳税人的负担。
纠正措施: 无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美国国税局最近承诺在系统和财政两方面改善纳税人的电话服务,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对此感到鼓舞。但是,国税局似乎并未完全理解或处理该建议。与 TPP 不同,国税局仍然没有为纳税人提供拨打 IVO 部门的专用电话号码。当纳税人能够联系到客户服务代表 (CSR) 时,纳税人会发现 CSR 无法访问 EFDS 或 RRP 历史记录,也无法对纳税人的询问做出具体答复。通过创建一个专用电话号码,并配备能够正确访问纳税人案例历史记录的 CSR,纳税人不仅会获得有关其退税状态的具体更新,还可以通过提供其他信息来完成国税局的询问,从而协助国税局。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