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P #4:上诉途径
美国国税局应在每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波多黎各永久指派至少一名上诉官员和结算官员
美国国税局应在每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波多黎各永久指派至少一名上诉官员和结算官员
扩大上诉值班地点,确保每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波多黎各至少派驻一名上诉官员和一名调解官员。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在税务问题日益复杂、虚拟技术使用和使用日益频繁的时代,使用州界来分配联邦税务系统中的行政上诉资源将显得武断。上诉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提出的问题相匹配,对于妥善解决案件而言,比在每个州派出两名员工更为重要,因为两名员工可能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来涵盖案件中的所有问题。此外,两名上诉人员无法有效处理某些州出现的广泛问题,因此在许多情况下仍需要巡回审理。上诉官员熟悉多个州的法律,在必要时可以确定联邦税务后果(例如,赡养费的定义),这使他们能够覆盖更大的地理区域。虽然区域经济通常与税务管理相关,但基于州的方法并不考虑单一地方经济中的多个司法管辖区(例如堪萨斯城或特克萨卡纳)。上诉人员定期巡回审理没有永久上诉人员驻扎的地区,通过在旅行期间安排尽可能多的方便的会议日期和地点来节省纳税人的钱。在佛蒙特州和罗德岛州各增加两名上诉官并不是合理使用纳税人的钱,因为这两个州已有近 2.5 万居民居住在距上诉办公室 200 英里以内的地方,而西部各州有超过 10 万居民居住在距最近办公室 200 英里以外的地方。我们注意到,这个问题也在 NTA 2009 年提交给国会的报告中提出过,当时该建议因基本相似的原因被否决。
纠正措施: 无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多年来,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一直建议国税局在每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波多黎各至少派驻一名上诉官员和一名调解官员。上诉部门坚决拒绝执行这一建议,并提出了许多拒绝的理由。其中包括相互矛盾的观点:一方面,上诉官员和调解官员可能缺乏处理特定州内所有或大多数案件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巡回审理是可行的,因为这些官员在某种程度上足够熟悉多个司法管辖区的基本州法律,能够解决任何取决于对这些广泛州法律的解释的联邦税务问题。
在最严重的问题中,TAS 提供的证据表明,与 IRS 进行面对面交流的能力对纳税人的看法和满意度有重大影响。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并不认为每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波多黎各的单个上诉官和结算官足以提供实际可用性、及时访问和对当地问题的合理理解,从而有效地为纳税人提供在独立论坛上对 IRS 决定提出上诉的权利。然而,这样的上诉存在将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无
开始系统地收集信息,以便更精确地分析在没有永久上诉机构的州和通过巡回审判增强上诉外地办事处的州通过巡回审判进行的上诉会议的及时性和公平性。
国税局对建议的回应: 上诉部门已经制定了流程衡量标准,用于记录从案件被分配到上诉部门到召开会议的时间。所有工作流都会报告此时间跨度。上诉听证会的公平性无法客观衡量,但我们使用上诉客户满意度调查报告来衡量纳税人对公平性的看法。
纠正措施: 无
塔斯马尼亚州回应: 作为这一最严重问题研究过程的一部分,塔斯马尼亚州税务局分析了上诉部门的说法,即其巡回上诉部门的政策是前往没有永久上诉部门的州,从而实现公平且易于理解的上诉程序。然而,上诉部门的立场过去和现在都是基于未经证实的断言。迄今为止,上诉部门拒绝了塔斯马尼亚州税务局的建议,即开发有关巡回上诉有效性的数据,这些数据可用于评估上诉部门当前方法的有效性。即使是上诉部门的客户满意度调查也没有调查纳税人对巡回上诉的公平性和可用性的看法。
上诉委员会基本上表示,它无视国家纳税人权益保护局在 2009 年向国会提交的年度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并将继续无视她在 2014 年向国会提交的年度报告中提出的建议。这种回应是不可接受的。上诉委员会应该注意那些清楚地表明巡回审理无法满足美国纳税人需求的数据,并采取措施弥补上诉委员会不断缩小的地理覆盖范围。
已采纳、部分采纳或未采纳: 未被采纳
营业或关门: 不营业
行动截止日期(如未确定): 无